黄政办发〔2018〕47号
黄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黄骅市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开发区,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
《黄骅市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黄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17日
黄骅市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整治和规范我市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依法查处、严厉打击制售劣质油品、无证无照“黑加油点”、“黑油罐车”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按照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沧州市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沧政办传〔2018〕140号)要求,经市政府研究,决定自2018年4月16日—5月16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成品油市场专项集中整治行动。
一、整治基本原则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遵循“政府主导、部门推动、强化监管、协调联动”的整治原则,严厉打击成品油市场存在的违法行为,使全市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建立促进成品油市场健康发展的长效监管机制,确保全市经济社会稳定、有序发展。
二、整治重点
(一)重点整治范围。以全市的高速公路出入口、国道、省道、城乡结合部及县、乡镇公路沿线和乡镇(街道)、停车场、码头、建设工地等为成品油市场重点检查区域;以非法经营性加油站(点)、成品油零售网点、成品油配送企业、企业内部加油站、油罐车、流动加油车辆(含改装的加油车辆)、储油库(罐)等为成品油市场重点整治对象。
(二)重点整治行为。重点查处以下违法违规行为:一是未安装油汽回收装置的油库和加油站;二是无证照违法建设经营的加油站(点);三是销售劣质油品以及在油品升级时间节点后销售不达标油品行为;四是流动加油车违法销售油品行为。同时查处以下违法违规行为:一是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油库和加油站(点);二是擅自改扩建超越经营范围的行为;三是假冒商标及标识等行为;四是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三、责任分工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开发区、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总责。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作为管辖区域成品油市场管理的责任主体,具体组织实施本区域整治活动。紧密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指导性、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依法查处取缔各类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对未经批准、违法违规建设的加油站,依法立即查封、关停。
商务局负责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依法查处取得成品油批发和零售经营资格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对无证照经营者进行甄别并报市政府组织查处。配合其他职能部门查处成品油市场违法违规行为。
公安局负责依法查处生产销售伪劣产品、非法经营等涉油品犯罪,查处妨害公务等违法犯罪,查处储油库、加油站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火灾隐患,配合其他职能部门开展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
环保局负责监督管理查获收缴的假劣成品油的无害化处理,协调公安、工商、质监部门将查处的假劣车用燃油交由符合环保要求的单位处理,确保假劣燃油得到有效处置,避免二次污染;依法查处成品油经营企业环保违规行为,重点核查加油站油汽回收设施安装运行情况,确保油气回收设施正常运行。对年销售汽油量大于5000吨及其他具备条件的加油站,加快推进安装油气回收在线监测设备。配合其他职能部门查处成品油市场违法违规行为。
工商局负责流通领域车用汽柴油油品质量抽检工作,依法查处销售不合格成品油、超范围经营、假冒标识、未取得工商营业执照而擅自从事成品油经营活动等违法行为。配合其他职能部门查处成品油市场违法违规行为。
安监局负责成品油经营企业的经营安全管理,查处成品油经营企业安全措施不到位、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而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等行为。配合其他职能部门查处成品油市场违法违规行为。
质监局负责依法查处成品油经营企业计量方面及生产领域油品质量等违法行为,配合其他职能部门查处成品油市场违法违规行为。
交通局负责检查危货运输企业成品油运输车辆的《道路运输证》,依法查处擅自从事成品油运输的车辆。
中石化销售有限公司黄骅分公司负责指导各自所属企业自查自纠,配合市政府及各职能部门做好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在专项整治期间,发挥国有企业带头作用,搞好油品国六升级,保障合格油品正常供应,满足社会需求,避免出现局部油品短缺现象。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整治工作有效开展,市政府成立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政府办主管副主任和市商务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市直相关部门主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与市政府签订责任状,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制定本辖区整治方案。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市直相关部门要将工作方案和主管领导、科室负责人、信息报送联络人名单于4月16日下午5点前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周报制度,自4月16日起每周四上午11点前,各乡镇、街道办及各有关部门务必将工作情况(附表一、附表二并随附表中填写内容具体情况说明)盖章后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含电子版),小组办公室进行汇总,经市政府批准盖章后报沧州市。5月10日前,将本辖区、部门整治活动总结(包括经验做法、取得成效、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等)形成文字材料,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5320365;邮箱:hhscpy@163.com
(二)密切协助配合。要强化统筹协调,加强联合执法力度,明确任务、落实工作责任,杜绝扯皮、推诿等现象发生。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各自的工作职责,密切配合,严厉打击成品油市场违法违规行为。
(三)严格依法行政。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各有关部门要深入研究成品油市场经营相关法律法规,严格规范执法,同时加强执法资源的整合运用,加大执法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效果。实施行政处罚要有据可依、人员合法、程序合法、裁量适当,坚决杜绝乱执法、执法不力等现象。对阻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和暴力抗法的违法行为,及时移交公安部门处理。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四)动员宣传引导。宣传部门要加强舆论引导工作,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的功能,广泛宣传成品油政策法规和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成品油市场管理法律法规、专项整治行动成效,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监督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