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办发〔2017〕119号
中共黄骅市委办公室
关于国庆期间广泛开展“升国旗、唱国歌
祖国在我心中”主题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党委,开发区工委,市委各部委,市直各党组、党委、总支、科局级支部,驻黄各单位党委:
为热烈庆祝新中国成立68周年,喜迎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激发干部群众爱国报国情怀,依照国旗法、国歌法要求,经市委主要领导同意,现就国庆期间广泛开展“升国旗、唱国歌 祖国在我心中”主题活动通知如下。
一、10月1日上午,全市各级党政机关要举行庄严隆重的“升国旗、唱国歌”仪式,组织党员干部现场高唱国歌,为社会各界作出示范和榜样。国庆期间,全市各学校、企事业单位要广泛组织“升国旗、唱国歌”活动。
二、国庆期间,全市要在主要街道、商场超市、车站等大型公共场所插挂国旗,提倡社区、农村等基层单位插挂国旗,在全市上下营造喜迎十九大的浓厚氛围。
三、要开展网络“升国旗、唱国歌 祖国在我心中”活动,使人人可以使用网络或者手机随时随地参与。要组织签名寄语、诗歌诵读、传唱爱国歌曲、发放国旗贴纸等群众性活动,歌颂党的丰功伟绩,礼赞祖国发展成就,在广大群众中唱响爱国主义主旋律。
四、要组织法律专家等通过署名文章、网络访谈等形式解读升挂国旗和国歌奏唱礼仪知识。宣传解读国歌法要与国旗法、国徽法的宣传教育结合起来,深入宣传国旗、国歌、国徽的特殊意义、深刻内涵和产生过程。
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结合本地实际、自身特点,加强分类指导,创新活动载体,广泛发动干部群众参与,把各项部署落实到位。升挂国旗、奏唱国歌要严格执行国旗法、国歌法的规定,坚决做到严肃认真,防止任何不庄重的现象发生。参加升国旗、唱国歌活动要着装得体、精神饱满、肃立致敬,有仪式感和庄严感。市委宣传部要专门制定宣传方案,对活动进行集中深入的宣传报道,线上线下协同发力,充分展现各地活动开展情况,营造喜迎十九大的浓厚氛围。
中共黄骅市委办公室
2017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