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办发〔2018〕13号
中共黄骅市委办公室
黄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8年黄骅市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 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委、办事处,开发区,市直各部门、各科局级单位,驻黄各单位:
《2018年黄骅市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黄骅市委办公室
黄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30日
2018年黄骅市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中共沧州市委办公室、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沧州市秸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沧办发〔2018〕2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市秸秆禁烧工作,确保全市大气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促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止露天焚烧的决定》以及省委书记王东峰同志、省长许勤同志和市委书记杨慧同志批示要求,结合我市大气污染综合整治攻坚行动,按照“政府主导、属地管理、标本兼治、疏堵结合”的原则,坚持全面防控与重点清查相结合、行政推动与技术服务相结合,因地制宜,综合监管,确保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依法禁烧原则。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全市行政区域内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及树叶、荒草等。
(二)坚持属地管理原则。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无缝对接、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开展工作。进一步完善网格化监管机制,严格落实县乡村三级网格监管责任制。
(三)坚持统筹治理原则。秸秆禁烧作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内容,开发区、乡镇、街道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统筹安排大气污染防治各项任务,要一并加强管理,一并安排部署,一并督导调度,一并处罚问责。
(四)坚持部门联动原则。市委农工部、市大气办负责组织指导全市秸秆禁烧工作;市委宣传部、市纪检委、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市农业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市城管局、市消防支队等单位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共同做好秸秆禁烧工作(《黄骅市秸秆禁烧工作相关单位职责分工》见附件)。
(五)坚持“疏堵结合”原则。积极探索秸秆肥料化、饲料化、能源化、基料化和原料化利用水平,因地制宜推进,从源头上解决焚烧秸秆问题。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发区、乡镇、街道要按照上述基本原则,对秸秆禁烧工作进行认真研究,与大气治理相互衔接,落实配套措施,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和督导方案,明确各级网格工作职责,层层抓好落实,确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留隐患。
(二)严格落实责任。市直各单位、乡镇、街道主要负责同志,要充分认识秸秆禁烧工作的重要性和严峻形势,切实把秸秆禁烧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在市乡(镇)签订责任状的基础上,在本辖区内逐级签订秸秆禁烧责任状,明确禁烧责任。全面落实“定专人、定职责、定区域、定岗位、定时间、定要求”的工作措施,严防死守,实现全面覆盖、全程监管。各有关部门,要强化“一盘棋”的思想,各负其责,齐抓共管。
(三)加大宣传力度。市电视台、报社要积极配合全市宣传活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媒体以及网络、微博、微信等新媒体,采用多种形式做好宣传,大力宣传《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的先进经验典型,并及时对焚烧严重地区进行公开曝光;各乡镇驻地、各村民活动中心都要在醒目位置悬挂禁烧标语;各级教育部门要在辖区内中小学发放禁烧宣传单;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禁烧、支持和参与禁烧的浓厚舆论氛围。
(四)狠抓巡查执法。各个乡镇要抽调精干力量,组成由当地派出所参加的专职巡查治理队伍;每个村都要成立由村委会领导、党员、村民代表等组成的秸秆禁烧巡查治理队伍;严格执行《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促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止露天焚烧的决定》,对农业经营主体露天焚烧秸秆及树叶、荒草等,处五百元以上一千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当地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强化督导检查,进一步强化责任追究。市级成立由市委农工部、市大气办、市纪委、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市农业局、市水务局、市交通局等部门组成的督查组,对全市秸秆禁烧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督查,在夏收、秋收期间以及重点时段,进一步加大督导检查工作力度、强度和密度;检查情况,统一报市大气办,定期进行通报,并作为问责依据。
(六)加大处罚问责力度。对发生秸秆焚烧的开发区、乡(镇)、街道,发生两个火点由市纪委、主管副市长对开发区副主任,乡镇、街道党政正职进行约谈。并参照《黄骅市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秸秆禁烧工作实行考核奖惩的通知》进行处罚问责。
(七)大力推广综合利用。坚持疏堵结合、以疏为主的原则,把秸秆综合利用作为农业可持续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因地制宜推广秸秆直接还田、秸秆青贮、微贮、氨化、秸秆生物质成型燃料、秸秆沼气、秸秆气化、秸秆养畜、利用秸秆压块等综合利用技术。大力推广联合收割机配备秸秆粉碎机作业模式,将秸秆还田机械设备作为农业补贴的重点,积极鼓励推广应用。财政要安排专项补助资金,用于鼓励和支持农民对秸秆、杂草、树叶及农作物废弃物的清除和利用。
(八)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对在秸秆禁烧工作中,积极工作,成绩显著,没有发生火点的开发区、乡镇、街道,进行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