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骅市公共气象
服务白皮书
(2018年版)
黄骅市人民政府
目 录
前 言
为使公众和社会了解黄骅市公共气象服务情况,使气象信息更好地服务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与日常生活,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及黄骅市天气、气候、气象灾害特点,编写《黄骅市基本公共气象服务白皮书》(以下简称《白皮书》)。
黄骅全年平均气温12.9℃,最热月份为7月,最热月份平均气温26.9℃,最冷月份出在1月,最冷月份平均气温-3.3℃,我市年极端最高气温为41.8℃(2002年7月14日),年极端最低气温为-21.6℃(2016年1月23日)。
年内降水集中,年际降水变率大。降水量多集中在夏季,约占年降水量的69%左右,因而容易形成夏涝。冬春降水稀少,而蒸发量很大,因而冬干春旱严重。全市平均降水量为544.9毫米,最多年份为937.0毫米(1995年),最少年份为303.6毫米(1989年)。
黄骅日照时数在全省属中等水平,太阳辐射资源较丰富。从日照时数的年内分布,以5-8月份最多,在200小时以上,冬天日照最少,自11月到2月都在200小时以下,多年平均日照总时数为2461.9小时。
黄骅气象灾害具有种类多、范围广、频率高、持续时间长等特点,给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造成不同程度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黄骅气象灾害主要有暴雨洪涝、干旱、寒潮冻害、冰雹、大风、高温、台风、大雾、干热风、风暴潮等,这些气象灾害发生具有频发性、区域性、季节性,并且常常是多灾并发。随着全球气候变暖,一些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发生的频率越来越高,强度越来越大,对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福祉安康的威胁也日益加剧。
二、黄骅市气象局工作职责
2.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探测资料的汇总、分发;依法保护气象探测环境;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标准化工作。
3.在本行政区域内组织对重大灾害性天气跨地区、跨部门的联合监测、预报工作,及时提出气象灾害防御措施,并对重大气象灾害作出评估,为本级人民政府组织防御气象灾害提供决策依据;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公共气象服务工作;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以及农业气象预报、城市环境气象预报等专业气象预报的发布。
4.组织制订和实施本行政区域气象灾害防御规划;组织本行政区域内气象灾害防御应急管理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突发公共事件气象保障工作。
5.制定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方案,并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和协调下,管理、指导和组织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组织管理雷电灾害防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对可能遭受袭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它设施安装的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的检测工作。
6.负责向本级人民政府和同级有关部门提出利用、保护气候资源和推广应用气候资源区划等成果的建议;组织对气候资源开发利用项目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组织开展气候变化影响评估、技术开发和决策咨询服务。
7.组织开展气象法制宣传教育,负责监督有关气象法规的实施,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有关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8.实行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共同管理,以部门管理为主的双重管理体制,负责本级气象部门的计划财务、机构编制、劳动人事、科研和培训以及业务建设等工作以及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9.承担沧州市气象局和黄骅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公共气象服务主要内容
1、气候预测信息
年(季、月)气候预测、主要农事季节气候预测、气候变化评估报告、年(季、月)度气候影响评价公报。
2、气象灾害风险预警
掌握气象灾害的损失、主要致灾因子、灾害防御薄弱环节等信息,设置强制性防御标准,开展气象灾害风险预警,为气象防灾减灾提供支撑。
3、发展气象灾害防御队伍
在乡镇、街道办发展气象信息协理员,在村屯发展气象信息员,负责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的接收、传递、灾情收集上报,参与村镇、社区的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发展气象志愿者队伍,鼓励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气象灾害防御行动。
4、开展气象灾害应急准备
联合应急管理部门,推动处于气象灾害多发易发的乡镇、街道、行政村、大中型企业、学校等单位开展气象灾害应急准备工作,推进气象防灾减灾基础设施、组织体系、应急机制建设,推动灾前科学防御。
5、气象灾害应急处置
组织开展气象灾害应急演练;落实暴雨、暴雪、大风、寒潮、大雾、高温灾害防御办法及实施细则,完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适时对预案进行修订。
6、次生灾害气象服务
气象次生衍生灾害气象服务,包括城市内涝、风暴潮、酸雨、空气污染等灾害的气象服务。
7、决策气象服务主要产品
《重要气象报告》:有关重大灾害性天气或高影响天气过程的服务材料;社会热点、敏感气象问题的分析材料;我市发生的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根据政府领导或有关部门的需要进行的气象条件分析以及天气预报服务信息;针对重要农时季节的条件评估;对高影响天气的气象灾害影响评价分析;重大灾害性天气、转折性天气的分析评估。
《气象信息周报》:分析过去一周的重要天气、环境气象和气象灾害概况,对未来一周的天气趋势、环境气象及影响情况进行预测研判。
《专题气象报告》:重大活动气象服务,“春节”、“五一”等节假日气象服务。
《雨情信息》:降水过后(降水量降雨≥10毫米,降雪≥1毫米)雨情信息。
1、气象监测信息
黄骅国家基本气象观测站、雷达站、气象卫星、区域自动站等气象监测网获取的实况监测信息,内容包括气温、气压、湿度、降水量、风向风速、卫星云图、雷达图以及暴雨、暴雪、大风等气象灾害实况资料。
2、天气预报信息
中期天气预报(72~168小时)内容包括:气温趋势预报、降水趋势预报、灾害性天气趋势预报、天气状况、风向风速和气温(最高气温、最低气温)等;
短期天气预报(0~72小时)内容包括:天气状况、降水量、风向风速、气温(最高气温、最低气温)及灾害性天气等;
短时天气预报(0~12小时)内容包括:天空状况、降水量、风向风速、气温(最高气温、最低气温)及灾害性天气等;
临近天气预报(0~2小时)内容包括:针对短时强降水、冰雹、龙卷、雷电、大风等灾害性天气的预报及预警。
3、生活气象指数
4、气象灾害预警信号
预警信号种类包括台风、暴雨、暴雪、高温、寒潮、雷电、大风、雾、霜冻、干旱、沙尘暴、冰雹。预警信号内容为预警信号名称及其等级、可能出现的灾害性天气情况、已经或将可能产生的影响、相应的防御指南等,并根据天气形势发展态势,适时制作(发布、更新、解除)气象灾害预警信号。
5、节假日、特定时期专题气象报告
国家法定节假日、高考、中考等重要时期的专题气象服务。
6、气象科普
在“3.23”世界气象日、“5.12”防灾减灾日等开展纪念活动,对公众开放气象台、气象科普基地,举办气象科普讲座,开展气象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活动。
7、气象影视产品
以气象信息为基础、气象专业图形为支撑,制作气象预报预警、科普、专题等音视频产品。
1、农业气象服务
为便于农民朋友农业生产安排,提供未来7天全市天气趋势预报和农业生产建议;提供农业气象月、旬服务产品;土壤水分及农业气象干旱监测评估服务;小麦、玉米等主要农作物以及冬枣等特色作物全生育期气象条件分析评价服务。另夏收夏种(秋收秋种)期间开展专题气象服务。
未来两天黄骅沿海及海面天气预报和风力预报;开展台风、海雾、海上大风等海洋气象灾害的预报预警服务(沿海及海面一般是指黄骅沿海以及离岸20KM范围)。
3、交通气象服务
4、环境气象服务
未来24小时空气污染气象条件等级预报以及未来三天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
5、旅游气象服务
提供本市主要景点天气预报,提供本市重点景区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
6、人工影响天气
围绕农业抗旱、防雹减灾、缓解水资源短缺、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重污染空气防治、生态保护等需求,利用火箭、高炮等作业工具,在合适的天气条件下组织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7、重大活动、重大工程项目气象保障服务
根据重大活动和重大工程项目需求,制定气象服务方案,开展专项气象服务。
8、气候资源服务与气候可行性论证
气候资源的普查、区划、监测、评估等服务。城乡规划、重点公共工程及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气候可行性论证和气象灾害风险评估服务。
依法保护气象探测设施、气象信息专用传输设施和大型气象专用技术装备;依法保护为避开各种干扰、保证气象探测设施准确获取气象探测信息所必需的最小距离所构成的环境空间。
2、防雷行政服务
对从事防雷工程专业设计和施工的单位进行资质初审转报,对取得资质的单位承接防雷工程实行监督管理;对防雷装置的设计实行审核;对防雷装置实行竣工验收。
3、气球释放行政服务
对申请施放气球单位的资质、施放环境、施放期间的气象条件等条件进行审查。
公共气象服务是指气象部门使用各种公共资源或公共权力,向政府决策部门、社会公众、生产部门提供气象信息和技术的过程。公共气象服务是由政府主导提供,并且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阶段相适应。
随着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公共气象服务发挥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加大公共气象服务的投入,例如气象灾害监测网建设、气象通信网络保障、气象灾害信息发布等公共气象服务业务基础支撑方面,将有利于提升我市公共气象服务水平,以满足社会公众日益增长的公共气象服务需求,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强助力。